Thursday, November 29, 2012

梁﹕港鐵加價應考慮地產利潤


建議市民負擔服務質素納機制
【明 報專訊】港鐵按可加可減機制加價觸發社會不滿,候任特首梁振英昨日表態,指港鐵加價已按現機制啟動,在檢討港鐵加價機制時應考慮三大因素:市民負擔能力、 地產項目利潤及服務質素。正進行檢討機制工作的運輸及房屋局亦承認,可加可減機制的檢討中,會研究是否把5項因素,包括港鐵營運成本、利潤水平、營運效 率、服務表現及市民負擔能力納入機制內。
港鐵過去的盈利中,三至五成來自物業收益,而去年錄得逾147億元巨額盈利仍可加價5.4%(見 圖)。梁振英昨接受商台《在晴朗的一天出發》訪問時表示,現時港鐵票價加幅是按機制運算,「除非是計錯數,否則合理不合理,大家心裏面有不同的尺」;但港 鐵作為公共交通機構,加價時應特別考慮市民負擔能力、港鐵地產項目利潤、收費水平是否與服務質素符合等因素,他關注現正進行的檢討工作。
運房局擬加成本效率等5新因素
現 時機制由通脹率、運輸業工資指數及生產力因素的數據組成,運房局發言人表示,正研究在以上3項因素外,再考慮是否引入5項新元素,包括反映港鐵營運成本、 利潤水平、營運效率、服務表現的數據,以及市民的負擔能力,以完善機制,下半年會跟港鐵商討,料今年底或明年初完成檢討。
恒生管理學院商學院院長蘇偉文直言,2007年政府設定機制時,本港已連續8年通縮,當時沒考慮到薪酬追不上通脹,造成現時市民交通費負擔愈來愈重。機制要設立客觀準則原意是好,但運作一段時間後已反映有所不足,有必要引入新元素。
他建議,如工資指數,應採納中下階層的收入水平,取代只計算運輸業的工資;政府亦可與港鐵就服務水平商討一個指標,「如最多容許港鐵每日只誤點1分鐘,如港鐵1年有365分鐘誤點,便需要扣除某個水平車費」。
團體促政府取回加價審批權
民間監管公用事業聯委會發言人蔡耀昌建議政府,應趁檢討取回加價審批權,「專營巴士同樣設有機制,但仍需行會審批,為何專營鐵路就可自動加價?」
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主席鄭家富建議仿效專營巴士做法設立盈利上限,又重申應設立票價穩定基金,但蘇偉文認為不可行,「因港鐵會把成本轉嫁業主」,即由港鐵樓盤業主補貼車費。
當年有份支持機制的工聯會王國興承認,當時立法會側重考慮兩鐵合併後港鐵會減價,機制未反映實况是「漏招」,促政府盡快完善檢討。
明報記者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