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hkccla.org.hk/index.asp?content=care%2Fcare_transportation_20
港鐵票價優惠及「可加可減」機制意見調查
新聞稿
2012年11月6日
關注公共交通事務聯盟與香港天主教勞工事務委員會於2012年10月15日至30日期間,成功訪問335名市民,了解他們對港鐵公司
票價優惠及「可加可減」機制的意見。調查發現,近八成(77.6%)受訪者未能受惠於「搭十送一」計劃,近九成五受訪者認為港鐵公司應直接減低票價及逾七
成受訪者認為應加人市民承擔能力作為港鐵公司訂定票價的指標。2012年11月6日
聯盟最後以兩部貼有港鐵標籤的「榨汁機」用諷刺港鐵公司「賺盡」市民血汗錢,並由街坊扮演運輸及房屋局副局長邱誠武及港鐵主席錢果豐,並用其「魔爪」將一批代表「小市民」的蕃茄放進「榨汁機」內,諷刺港鐵公司「榨盡市民生活每一程」!
另外,調查發現共八成(80%)的受訪者認為港鐵公司的「小童於周末及公眾假期免費乘搭港鐵」優惠不能令其受惠及優惠未能減低交通開支。共逾六成(62.7%)受訪者亦認為「即日第二程九折」優惠無效減低車資及不能受惠。近九成五(94.3%)受訪者認為港鐵公司應直接減低票價。
受訪者對港鐵公司在票價調整及票務優惠評分平均為1.3分及1.7分,以五分為滿分,是不合格水平,反映受訪者對港鐵公司連續三年在通脹下加價及「苛刻」的票務優惠的不滿。在危機處理方面,平均分為2.4分,亦屬不合格,反映市民對港鐵公司近年事故頻生及危機處理失當的不滿。
近五成七(56.9%)的受訪者不知道政府正進行「可加可減」機制的檢討,反映政府就機制之檢討諮詢宣傳不足。受訪者認為政府在檢討「可加 可減」機制時加入市民實質工資增長指數(市民承擔能力)( 74.7 %)、鐵路沿線地產項目發展盈利(54.6 %)、沿線商舖租金收益及服務質素(22.2 %)作為釐訂港鐵票價的因素。另外,分別逾七的受訪者贊成為「可加可減」機制設設定票價調整幅度限制(封頂)(78.8%)及增設全線月票制度 (74.9%)。聯盟就有關調查結果提出以下建議:
- 就檢討提出具體方向,並延長諮詢期
聯盟促請政府重新提出港鐵「可加可減」機制諮詢文件,並提出有關改善機制的具體建議,以便市民發表意見。聯盟認為政府應重視社會及地區團體的意見,建議政府在各地區舉行諮詢會,在諮詢期完結後,應將收集的意見製作成意見匯編,並就公眾意見作出回應及向公眾及立法會交代政府及港鐵公司就「可加可減」機制的檢討方向的初步立場。 - 加入「市民承擔能力」因素 修改現有程式的不足
為了反映市民的承擔能力,聯盟建議以就業人士「實質工資指數」取代現有的「綜合消費物價指數」。另外,「運輸業實質工資指數」應由港鐵的基層員工的平均工資增幅作為參考指標。聯盟應為方程式中的「生產力」過於保守,不能反映港鐵公司因合併而提高的生產效率,因此聯盟建議應取消公式中的「生產力」因素, - 設立事故及危機應變紀錄制度及實施「利潤」管制
聯盟要求政府實行記錄制,監察及統計港鐵公司的意外事故的頻率及危機處理表現,作為政府行政會議及立法會調整港鐵公司票價的參考。政府為了補貼港鐵公司的鐵路發展,給予港鐵擁有鐵路新線及上蓋的發展權,港鐵公司藉此大力發展地產項目,謀取暴利。聯盟建議政府向港鐵公司實施「利潤」管制,當港鐵公司整體利潤較過去一年多出10%時,便不能啟動「可加可減」機制。 - 提供票務優惠及設立全線月票制度
大部份國家的鐵路公司抱括日本及英國,均會為乘客提供月票選擇。若港鐵公司真心回饋市民,應以具優惠性質的「月票制度」取代現時的票價優惠措施,直接減低市民交通費負擔。 - 縮短檢討期限至兩年 行會及立會要有最後審批權力
聯盟認為政府港鐵的最大的股東,應代表及捍衛公眾利益。聯盟建議政府應縮短「可加可減」機制的檢討期限為兩年,另外建議任何由「可加可減」機制得出的港鐵票價調整建議,必須由行政會議及立法會作最後審批,以防止不合情理的加價申請。長遠而言,政府應回購港鐵,直接管制鐵路的營運及價格,減輕市民的負擔。 - 港鐵要履行企業社會責任
港鐵公司是一家公共企業,其運作上必須顧及基層市民的需要。聯盟促請港鐵公司在賺取利潤的同時,應顧及公眾利益及承擔企業社會責任,不應以追求最大利益為依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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